
东创国文〔2014〕7号
东安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驻县各单位,白牙市镇政府:
为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县创建办决定八月份起对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劝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第一次督查时间为8月11日至16日,以后每周督查一次或不定期督查。
二、督查内容
见附件《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劝导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三、督查方式
县创建办采取察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的方式开展督查活动。
四、结果运用
1、将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并将督查通报与督查视频在东安电视台进行播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下发交办函进行督办。
3、通报内容作为干部实绩考核依据和各单位创建工作奖惩依据。
附件:《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文明劝导工作督查考核细则》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8月7日
东安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8月7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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